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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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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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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无罪判例11大裁判要旨
挪用资金罪 945 时间:2021-03-15

一、被告人为了单位利益,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贷给他人使用而使单位获利,属于单位与他人之间的借贷行为,不属于挪用公款犯罪。

    

相关案例:汪宏久被控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案,案号:-----(2001)荆刑初字第047号。

 

二、他人提取公款并挪用,行为人与他人并无共谋、指使或参与策划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相关案例:高某甲被控挪用公款案,案号:(2015)文刑初字第164号。

    

三、行为人挪用公款不能排除是为了单位利益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相关案例:刘某被控国有企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告人马某挪用公款罪案,案号: (2014)葫刑终字第00033号。

 

四、行为人挪用公款既有公利动机,也有私利动机,如果没有以减少单位利益为代价而获得个人利益,或者单位实际获益较显著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相关案例:陈某某被控挪用公款案,案号:(2014)榕刑终字第308号。

 

五、将公款用于公务用途而没有私用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相关案例:郭某某等被控挪用公款案,案号:(2014)焦刑一终字第00001号。

 

六、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侵吞公款利息的故意,因客观上财务混乱导致存在利息差额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相关案例:李建生被控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挪用公款案,案号:(2013)庆中刑终字第55号。

 

七、行为变更公款的存储地、存储方式,以及将公款的存储凭证交由他人的行为,不属于“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情形。

  

相关案例:李某某被控挪用公款、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案号:(2014)甘刑抗字第2号刑事裁定书。

 

八、行为人对自己参与其他犯罪所取得的款项予以挪用,系对所获赃款的使用,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相关案例:田某被控受贿、挪用公款案,案号:(2011)江阳刑再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

 

九、公款经领导批准存入行为人的银行账户,行为人虽然使用了该款项,但是无法排除其当时有等额的私款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相关案例:张娟、黄朝刚被控挪用公款案,案号(2016)青01刑终20号刑事裁定书

 

十、被告人虽有伪造发票的行为,但是发票中的物品确系被告人所在单位的资产,且该单位从未支出过这些物品的款项,那么属于违反财经纪律,不属于挪用公款犯罪。

    

相关案例:王某某被控贪污、挪用公款案,案号:(2001)晋立刑监字第4号。

 

十一、行为人使用自己及同行在业务时间自行书写的稿费,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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