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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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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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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984 时间:2020-12-03


  不论是我国还是世界而言,劳动报酬都是人们智力亦或是体力所得的劳动成果,是需要得到保障的。那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认定依据是什么呢?大家或许对此概念还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将由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有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的相关内容。


  劳动报酬是人们劳动工作的价值体现。那么犯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依据是什么呢?以下将由找深圳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拒不支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依据


  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恶意欠薪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悉责令支付或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劳动行政部门即各级劳动监察大队已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各级信访机关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文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劳动报酬体现了人们的存在与创作价值。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认定依据,以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什么以上便是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有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若你还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询问,欢迎来找深圳律师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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