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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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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种类有哪些
非法行医罪 780 时间:2020-10-14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行医主要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进行的医疗活动,以及虽具有行医资格,但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擅自开展的医疗活动。那么非法行医种类有哪些呢?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非法行医种类有哪些呢?下面跟着深圳律师网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非法行医种类有哪些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是典型的非法行医行为。


  2、超范围行医或采取出租、承包经营


  有的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未经核准或需专项许可、特殊许可的科目,如:医学美容科、妇产科医学影像科等,属于非法行医范畴。医疗机构出租、承包和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技术服务的,是明显的非法行医行为。


  3、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在自己执业注册的专业内从事医疗服务才为合法。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的如牙科医生从事妇科诊疗等,按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其所从事的诊疗行为当然就属于非法。另外,使用刚毕业尚未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质的人员独立从事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也属非法行医行为。


非法行医种类有哪些


  4、从事特定专业医疗活动未取得相应资质


  某些特殊诊疗活动,如计划生育、放射治疗等,国家规定必须进行专业的考试取得特定的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这些特殊诊疗活动,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上岗证”、“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医学影像专业医师执业证书”等。无相应医学专业资质证书上岗从事特定专业医疗活动就属非法行医行为。


  5、未经执业注册或在非执业注册地点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


  对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当属非法行医行为。


  6、其他情况


  执业医师变换执业场所未办理变更注册执业,特别是到无执业主体的场所执业、药店坐堂行医等场所执业,亦属非法行医行为。


  二、非法行医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非法行医种类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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