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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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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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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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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应受到何种刑罚处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791 时间:2020-09-27

根据具体情节的不同,刑法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刑罚:

(1)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未造成其它危害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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