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民事诉讼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民事诉讼 / 再审程序 / 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有什么不同
特别程序 886 时间:2020-09-14


在民事诉讼中,有些案件适用特别程序,与一般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是不同的,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有哪些特征?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有什么不同?深圳律师网在下文作了相关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有什么不同


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的不同在于:


1、一审终审。它不同于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不是二审终审,而是一审终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


2、审判组织不同。特别程序原则上采用独任审判制。民事诉讼法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3、审限短。特别程序的审限原则上为30日。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一百八十条)。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4、审理的目的不同。在特别程序中,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目的是对一定的民事权利或者法律事实加以确认,不解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在普通程序中,人民法院审理的目的是解决民事争议,通过审判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这两种诉讼目的不同,采用的诉讼形式也不同,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深圳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关键词:
相关阅读 更多
  • 特别程序救济是如何的
    诉讼是人们用来解决无法调解的民事纠纷的手段。而对于非民事权益的纠纷,就需要使用特别程序。特别程序还处理一些其他类型的案件。那么特别程序救济是如何的呢?下面深圳律师
    特别程序 996 时间:2020-09-14 查看更多
  • 民诉有哪6个特别程序
    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一百1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
    特别程序 1034 时间:2020-09-14 查看更多

2020

09/14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