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刑事诉讼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刑事诉讼 / 刑事二审 / 刑事二审
刑事诉讼中二审可以加重处罚吗
刑事二审 946 时间:2020-09-26



导读:二审法院是否会加重被告人刑罚要区别情形对待。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刑事诉讼中二审可以加重处罚吗


一、二审可以加重处罚吗


二审法院是否会加重被告人刑罚要区别情形对待。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刑事诉讼中的二审是终审吗?


一般情况下,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但是,任何规则都有例外,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就是二审终审制的例外。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有监督权的机关或组织,或者当事人认为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发动或申请再审,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申诉或者检察院的抗诉等提起。


同时,当事人以申诉的方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需要满足以下时间的要求:


(一)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二)超过2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因此,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二审就意味着审判的终结,意味着判决的生效。但是,如果一审和二审的案件确实有错误而影响公正的判决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这也是司法公正在程序方面的提现。


刑事案件中,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被告人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至于大家经常听说的上诉不加刑,其实仅仅针对被告人提起上诉的情况,若是格外检察院有提起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那么此时就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关键词:
相关阅读 更多
  • 刑事诉讼的二审程序
    概念描述第二审程序又叫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
    刑事二审 791 时间:2020-09-26 查看更多
  • 什么是刑事二审程序,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二审的期限是多久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刑事二审是对被告人权利的救济,具有重要的价值。那么什么是刑事二审程序,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二审二审的期限有多久呢?下面由深圳律师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
    刑事二审 823 时间:2020-09-26 查看更多

2020

09/26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