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刑事诉讼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刑事诉讼 / 刑事一审 / 刑事一审普通程序
刑事诉讼法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一审普通程序 722 时间:2020-09-26

  刑事诉讼法主要规定了一些刑事案件的程序条文,对立案、侦查等诉讼上的程序都有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呢?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又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诉讼法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1、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刑事诉讼法不予立案的情形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6条规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立案必需同時符合2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叫做事实条件;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叫做法律条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刑事诉讼法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能知道,刑事诉讼法不予立案的情形有两个:一个是没有犯罪事实,另一个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6条规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深圳律师网的法律平台咨询律师。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相关阅读 更多
  • 深圳市法院刑事审判简易程序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刑事简易程序刑事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刑事案件所采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程序。基本信息刑事
    刑事一审普通程序 1118 时间:2020-04-17 查看更多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程序流程
    刑事第一审程序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的初次审判。为了慎重处理案件,在现代的刑事诉讼中,各国法院都实行数级审判的制度,即根据法定程序,案件须经数级法院审判才能终结。第一审就是
    刑事一审普通程序 881 时间:2020-04-17 查看更多

2020

09/26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