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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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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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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上诉状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574 时间:2021-05-28

刑事上诉状,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变更原栽判所提交的文书。具体范例如下:

上诉人(一市被替人)曲メx,男、捕前住××省××市xx区×街×号,现押于×看守所月×日出生,汉族,xx省×市人,上诉人因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年×月×日(Xx)x刑初字第54号刑事判決书的定罪和量刑,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二审人民法院撤销一审法院的刑事判决依法对我从轻判处。

上诉理由:

上诉人没有犯罪的故意。上诉人受张xx的委托,将一个大箱子带到xx省x市。

当时上诉人并不知道木箱里装的是象牙制品,只是在运输途中经过检查才发现木箱里装的是象牙制品。对于没有及时报告,我承认有错误,但不应该认定我故意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一审法院认定我犯走私珍费动物制品罪,判处我有期徒刑五年,量刑过重。

上诉人有自首情节。即使认定我有罪,也应当认定我的自首情节。在我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我就如实地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8号的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符合自首条件。我虽然对自己的行为性质进行辩解,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也不应影响认定自首。一审法院没有认定我有自首情节,也没有对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符合法律规定。

我是从犯。主犯张xx从非洲让我捎木箱到xx市,并没说箱中有象牙,我没有主观故意。我只是在途中发现箱内有象牙制品没有及时报告。即使我与张××构成共同犯罪,也可以从轻处罚。

我具备缓刑或者免刑的法定条件。如果认定我犯罪,我既有自首情节,又是从犯、初犯没有任何前科劣迹,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使不能免除处罚,也可以判处缓刑。上述四条理由,有法有据。恳请二审法院予以考虑。

此致

xx人民法院

上诉人: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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