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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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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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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起诉状的规定​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528 时间:2021-08-06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起诉状的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是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就犯罪分子通过犯罪手段非法取得的财物进行处理的一种方式,当然这并不是刑事处罚中的一种。当然,也不是所有犯罪都需要没收违法所得。关于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起诉状犯罪之后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吗?那到底哪些犯罪要被没收违法所得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关于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起诉状犯罪之后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吗?


是的。


一、哪些犯罪要被没收违法所得


第一类:以占有型、挪用型贪污等犯罪为主,具体包括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


第二类:贿赂类犯罪,具体包括受贿、单位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单位行贿等犯罪。


第三类:恐怖活动犯罪,具体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帮助恐怖活动,准备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犯罪案件。


第四类:洗钱罪及其上游犯罪,具体包括危害国家安全、走私、洗钱、金融诈骗、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毒品犯罪案件。


第五类:两类新型特殊诈骗犯罪,即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案件。


二、什么情况属于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认定的三种情形:


1、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


2、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


3、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与来自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违法所得”。


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各位已经对没收违法所得具体适用哪些犯罪类型已经有所掌握吧。要是法律中没有规定此罪可以没收违法所得的话,那么就不能进行这样的处理。当然,实际没收违法所得的时候,还需要先判断财物是否属于法律中规定的违法所得,不要没收了罪犯个人的合法财产,这样也是会对罪犯的合法权益构成侵权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如果您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深圳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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