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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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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虐待被监管人罪 617 时间:2021-1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致人死亡怎么处罚呢?找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致人死亡怎么处罚呢?跟着找深圳律师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刑法第248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


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的范围


  在刑法修改后,对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中规定的“监管机构”的范围,基本上采取了列举加概括的解释方式。明确列举的监管机构除了刑法规定的监狱、拘留所、看守所外,还有拘役所、劳教所。


  三、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虐待被监管人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虐待被监管人,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


  3、虐待造成被监管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虐待被监管人,情节严重,导致被监管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殴打或者体罚虐待3人次以上的;


  6、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的相关说明


  1、本罪的主体是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侵犯对象是被监管人。侵犯的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监管人员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或者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行为。


  2、本罪是新刑法增设的罪名。1979年刑法无此规定。


  3、本罪为情节犯,达到严重情节才构成犯罪,见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的立案标准。


  上述文章找深圳律师网为您介绍了“虐待被监管人员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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