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法律知识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罪名库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推荐律师
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13751006692

立即咨询
关注排行榜
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

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行为如何处罚?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688 时间:2021-11-07

导读:情节严重,即多次或多人侵犯、手段恶劣、引起民族纠纷、民族矛盾的,造成骚乱、示威游行或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产生恶劣政治影响的。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行为如何处罚?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有五十五个少数民族,其中很多少数民族都有特定的风俗习惯。对此,人们要尊重并理解,不得侵犯和践踏。我国的法律也对此有相关条文做出保护,侵犯少数民族风俗的,严重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行为如何处罚?深圳律师网根据刑法有关条文给大家介绍下。



一、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行为如何处罚?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即多次或多人侵犯、手段恶劣、引起民族纠纷、民族矛盾的,造成骚乱、示威游行或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产生恶劣政治影响的。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犯罪对象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所谓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指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在服饰、饮食、婚嫁、丧葬、礼仪等方面的习惯做法。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则侵犯了少数民族公民所享有的上述权利,伤害了少数民族的民族感情与民族自尊心,破坏了民族团结、民族平等的原则,理当予以禁止。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干涉、破坏的形式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利用权势、运用行政措施等。从内容上看,主要表现为强迫少数民族公民改变自己的风俗习惯,干涉或破坏少数民族根据自己的风俗习惯所进行的正当行动。例如,强制回族群众食用猪肉,禁止少数民族过自己的节日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作为国家方针政策执行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上述行为,才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触犯刑法的,应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与危害程度,以其他犯罪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犯少数民族保持与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由此可见,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侵犯主体是特殊主体,及国家工作人员。对触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会对行为人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是构成此罪的前提,必须是手段恶劣,并且造成严重影响的。这一点,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会特别注意。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2021

11/07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