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2021-01-06
2020-12-04
如果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会在30天之内向人民检查院呈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会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后7日之内审查,做出批准逮捕决定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说一般会在拘留之后的37天之内做出逮捕或不批准逮捕,这37天对于嫌疑人来说是不批准黄金期。因为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是不能见到嫌疑人的,那就需在委托律师向看守所会见,然后在结合会见的情况,形成书面的材料,递交检察院,以供检察官在审查批补时参考,所以来说,这个阶段是必需要请律师的,也只有律师可以向检察院陈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