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不正当竞争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不正当竞争 / 不正当竞争 / 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赔偿标准是什么
不正当竞争 1169 时间:2020-07-16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之间进行商业竞争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商业竞争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而有些企业为了取得竞争的优势,会做出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侵犯竞争对手的利益。那么,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不正当的竞争行为造成当事人有实际损失的,依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果实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依据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计算损失的赔偿。

3、不正当竞争的赔偿包括因制止侵权行为的费用支出。

4、如果实际的损失和获得的利益难以计算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侵权的情节,对侵权在人处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侵犯当事人利益的,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是没有具有标准的,双方当一事人可以协商具体赔偿的数额,如果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由法院作出判决。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相关阅读 更多
  • 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案例分析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从上述的规定来看,不正当竞争应包含
    不正当竞争 1708 时间:2020-05-18 查看更多
  •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混淆行为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
    不正当竞争 1274 时间:2020-05-18 查看更多

2020

07/16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