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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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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抢劫罪处十年以上的几种情形
抢劫罪 796 时间:2020-10-23


导读: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抢劫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下列情形”是指A.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B.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D.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构成抢劫罪处十年以上的几种情形


在生活中有小偷偷偷摸摸的偷窃,也有人明目张胆的抢劫,抢劫罪根据不同的情形,判处的刑期也有所不同,情节轻的,可能几年就出狱了,情节重的可能要被判处十年以上的刑期,那么构成抢劫罪处十年以上的几种情形?下面就和深圳律师网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啊吧。


一、构成抢劫罪处十年以上的几种情形


1、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本罪与抢夺罪的界限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


(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往往作了几手准备,哪种手段能达到目的,就使用哪种手段。有的犯罪分子出于抢劫的故意,身带凶器,准备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到作案现场后,发现不需要实施暴力、胁迫方法,由抢而变为偷。有的犯罪分子出于盗窃的故意,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人发觉,遇到反抗,继而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则由暗偷转化为明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亦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深圳律师网的介绍,大家应该对构成抢劫罪处十年以上的几种情形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基本初步的了解了吧。判处十年以上的刑期,甚至更多通常是抢劫者所犯情节较重,严重威胁到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出现被抢劫者生命受到威胁,甚至死亡,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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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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