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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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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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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的特征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807 时间:2021-06-16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是指行为人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非法持有,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保密法及其行政法规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持有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犯罪的对象是国家的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 、行为人有违反国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定的行为;


  2 、行为人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


  3、行为人在有关部门查询,拒不说明其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的来源和用途。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属于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而持有,又拒不说明其来源和用途的故意行为。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刑法规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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