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工伤赔偿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项目 / 非因工赔偿
工作非因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非因工赔偿 851 时间:2020-05-04

工作非因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作非因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综上所述,工作期间可能员工并不是因为单位交付的任务导致的事故死亡的话,单位实际上也是对其死亡要附带点补偿责任的,因为毕竟员工已经为单位创造了利润而单位也应该为其负责,但是因为这样的责任是有限的,单位能够的补偿会比工伤情况少。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相关阅读 更多
  •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非因工赔偿 867 时间:2020-05-04 查看更多
  •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山东省标准调整为1000元)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
    非因工赔偿 920 时间:2020-05-04 查看更多

2020

05/04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