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损害赔偿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损害赔偿 / 劳务损害 / 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 783 时间:2020-07-06

人身损害赔偿bai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du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zhi用法律若dao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扩展资料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计算:


1、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伤害确诊之日的不同来计算诉讼时效。对于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在确认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的计算


理论上讲,侵害身体权和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执行。而《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是对侵害健康权行为的赔偿请求诉讼时效,应当适用1年的规定。


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适用


目前没有对侵害精神性人格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只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在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在提出生命健康权的财产损失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则随同受到特殊诉讼时效的限制。


4、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诉讼时效适用不同


对于特别法应当一律按特别法的规定,如《国家赔偿法》诉讼时效规定为2年(第32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年(第45条第1款);《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年(第42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


5、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按照《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这是法律规定的诉权保护最长期限,超过这一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便失去诉权,不再受法律保护。(第32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年(第45条第1款);《环境保护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3年(第42条);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能完全适用《民法通则》特殊时效的规定,保护请求权。


最长时效也有特别法的特殊规定,如《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请求权满10年丧失(第45条第2款),而不适用《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20年最长诉讼时效,需要引起特别注意。


  

2019-02-17

关注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具2113体包括医疗费、5261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4102助费、营养费1653、交通费等。


造成残疾的,还有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


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扩展资料


人身损害赔偿解决方法


1、调解


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诉讼


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相关阅读 更多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解决途径
     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种类有哪些?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3.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4.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5.航
    人身损害赔偿 1249 时间:2020-05-15 查看更多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解技巧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现实社会中比较普遍的民事纠纷,自然人的身体或者精神受到伤害,赔偿义务人需要以财产进行赔偿,解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途径有很多,和解是最为简单的途径,和解
    人身损害赔偿 1792 时间:2020-05-15 查看更多

2020

07/06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