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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包括哪些
合同纠纷 699 时间:2020-07-30

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包括哪些


  合同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交易方式,合同在生效、履行、变更等行为中常常引发纠纷,那就需要了解一些常见的合同解决纠纷方式,以尽快的解决纠纷,避免更大的损失发生,那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包括哪些?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深圳律师网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包括哪些


  一、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包括哪些


  一般来说,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1、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民事方式区别于行政方式和刑事方式,行政方式是通过行政手段来直接干预合同纠纷,这与合同法平等的理念不符合,在计划经济时代大量存在的行政干预,仍然存在,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违背,刑事方式是国家通过刑事手段来解决合同纠纷,合同一旦需要通过刑事方式解决,就不能称为合同纠纷,而是刑事案件。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况很多,对于此类情况,应以诈骗案处理,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纠纷。


  通过上文深圳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包括哪些”的相关知识,发生合同纠纷通常我们会从四种有效途径中选择,分别是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深圳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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