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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起诉状的格式要求有哪些
行政起诉状 708 时间:2020-10-16

行政案件起诉状的格式,与民事案件起诉状大致相同,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的,有固定的格式,当事人在写起诉状的时候,应当严格按照固定格式来写。写行政起诉状要注意各个部分的要求。

1.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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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写出标题,即“行政起诉状”。其次要写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个方面。对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对被告,要写明被告机关单位的全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有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应当分别在原告、被告栏目内依次写明。第三人,是指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参加诉讼的人。对第三人的身份及基本情况的写法,与原告相同。最后,要写出案由。在司法实践中案由有两种写法,一种是写明行政纠纷的性质,例如“山林所有权纠纷”、“行政处罚纠纷”等;另一种是写明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因,例如“不服××市××区××局(××××)×号处罚决定”,或者“不服××市××局(××××)×号复议决定书”等。这两种写法都可以,相比来说,后一种比较明确。


2.诉讼请求


这一部分要求写得简明、具体、合法、合理。诉讼请求一般有3种类型:一种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另一种是请求人民法院变更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还有一种是因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给原告造成了财产损失。原告在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应依法请求行政机关予以赔偿。


3.事实与理由


这一部分是起诉状的主体部分。案件事实必须客观、真实,起诉理由必须有理、合法。原告对行政机关的处理、处罚不服,在事实和理由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行政机关处罚的证据不足。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如果主要事实证据不足,或者缺乏证据,就不能认定原告的行为违法,也就是失去了处理、处罚的依据。如果行政机关作出了行政处罚,那么,这种处罚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对错误的处罚和决定提起诉讼,也就理所当然了。


(2)在适用法律、法规方面存在错误。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不正确地引用法律、法规条文。例如,适用了过时失效的法律、法规等。


(3)超越职权。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作出行政行为,管了不属于自己管理的事情,也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受处罚人也就可以以此为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行政机关超越职权作出的行政处罚。


(4)违反程序。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对被管理人进行处罚,受处罚人就可以以此为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原告在阐述事实之后,应当提供有关证据,证明自己所陈述的内容真实,供人民法院考察。


5.尾部


尾部应依次写明3点内容:一是”此致”和递交的人民法院的全称;二要写明附项,包括本诉状的副本份数、书证件数、物证件数、证人的姓名和住址等;三是要写明具状人的姓名和制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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