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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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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697 时间:2020-09-26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深圳律师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以下知识,请看下文详细解答。


  生产销售劣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那么,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有关数额怎么认定?找深圳律师网为您介绍如下: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政违法案中的货值金额


  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政处罚案件中,罚款是必选的一种行政处罚方式。而罚款的基数就是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包括已经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的货值金额。例如,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罚款,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


  根据《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货值金额是指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产品的数量(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产品)与其单件产品标价的乘积。对生产的单件产品标价应当以销售明示的单价计算;对销售的单件产品标价应当以销售者货签上标明的单价计算。生产者、销售者没有标价的,按照该产品被查处时该地区市场零售价的平均单价计算。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犯罪案件中的销售金额和未销售产品的货值金额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应予以刑事立案的情形有三种情形: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15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3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15万元以上的。


  根据该条的规定,“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货值金额”是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确定。


  以上是深圳律师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当您企业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资深法律顾问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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