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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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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电力设备罪是危险犯吗​
破坏电力设备罪 640 时间:2021-08-03


导读:破坏电力设备罪是危险犯,因为破坏电力设备的这种行为会造成的结果是无法预知的,一旦危害结果已经发生,给国家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是无法挽回的,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破坏电力设备也会被判处3~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一、破坏电力设备罪是危险犯吗?


破坏电力设备罪是危险犯,按照中国《刑法》第118条、119条之规定,破坏电力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八条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


(一)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内的设施;


(二)发电厂、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储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装置、消防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三)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大坝间的通信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第九条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一)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二)电力电缆线路:架空、地下、水底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电缆井、盖板、人孔、标石、水线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三)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四)电力调度设施:电力调度场所、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二、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可以判刑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事实上,破坏电力设备的这种行为本身对犯罪嫌疑人自己来说就非常的危险,故意去破坏电力设备,其性质跟抢夺方向盘没有什么区别,可是从某种程度上要比抢夺方向盘带来的危害后果更加严重一些。发现有破坏电力设备的这种行为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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