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刑法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刑法 / 量刑情节 / 犯罪未遂
入室盗窃未遂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犯罪未遂 842 时间:2020-08-09

盗窃算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到的一种犯罪了,法律上规定的还有一种盗窃就是入室盗窃,针对入室盗窃的未遂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入室盗窃未遂应该怎么样处理?深圳律师网张磊律师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入室盗窃?


  入室盗窃是一种特殊的盗窃犯罪,其当然要适用相关法律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入室盗窃顾名思义,进入房间,秘密窃取。入室盗窃也是盗窃的一种,当然这是指没有其他构成转化犯的情况。


  二、入室盗窃未遂应该怎么样处理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2020最新入室盗窃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作了修改: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000元至2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2、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1月4日通过、1998年3月17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解释》第4条规定,“对于一年内人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解释》第6条第1项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9年2月4日发布的《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结合铁路运输的治安状况和盗窃案件特点,现对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1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6万元为起点。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关键词:
相关阅读 更多
  • 犯罪未遂是什么,如何定义犯罪未遂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顾刑法的规定,干一些犯罪活动,但是在他们还没有实施犯罪就被公安人员逮捕了,这个时候该如何去定罪呢。这里往往都会定犯罪未遂。下面就深圳律师
    犯罪未遂 1285 时间:2020-08-09 查看更多
  • 犯罪未遂中止既遂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中止既遂区别是什么一、犯罪未遂中止既遂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
    犯罪未遂 999 时间:2020-08-09 查看更多

2020

08/09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