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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提起用人单位责任纠纷诉讼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1931 时间:2020-10-09


  核心内容: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责任属于特殊主体责任,用人单位基于劳动或人事关系的存在而对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应该如何提起用人单位责任纠纷诉讼?有什么相关规定以及注意事项?接下来就由深圳律师网为您一一介绍。


  一、用人单位责任的定义与解释


  用人单位责任是指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责任,也称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职务侵权责任,即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基于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在我国侵权法律制度中,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责任属于特殊主体责任,即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基于劳动或人事关系的存在而对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只要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害,构成侵权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论用人单位对其工作人员的选任、监督和管理是否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责任在性质上属于替代责任,“受害人只能要求替代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不得要求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承担侵权责任。替代责任人就直接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承担了侵权责任之后能够要求直接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二)法律适用


  处理用人单位责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121条和《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其中,《民法通则》的规定仅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而《侵权责任法》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对于所有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权均适用。


  三、应当注意的问题


  用人单位责任纠纷是就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侵权所设定的案由,此案由适用是以用人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存在或者应当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为前提,针对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对外发生侵权行为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纠纷,不能适用本案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向其工作人员追偿的,应当适用追偿权纠纷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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