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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生
犯罪研究 2245 时间:2020-07-09

对于大多数的一般犯罪人来讲,犯罪心理的形成是一个有意识的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当中犯罪心理会逐渐地、自觉地演化,越来越强烈,直到最后产生犯罪的行为。对于这个过程的研究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犯罪心理的形成过程

第一个步骤是产生强烈的欲求和选择不同的满足方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需求,需求的强弱程度也是不同的。如果一个人的需求是比较弱的,一般来说不会产生犯罪的动机。但是如果一个人本身就有着非常强烈的欲望,尤其是当这种欲望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就很可能就会选择一种特殊的满足方式。这种满足方式如果是以侵犯别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为前提,就会在之后逐渐形成犯罪心理。

第二个步骤是品德的缺陷和意志力的缺乏。

当一个人决定用非法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的时候,就基本上已经选择了一种即将犯罪的命运,这样的行为一定是与犯罪人的人格有很大的关系的。

犯罪人的人格一般都是不健全的,他们的人格一般都会因为社会化程度的不足而偏离社会的规范。这类人一般认知水平比较低下,内心常常出现矛盾,欠缺法律知识,而且对于主流的文化和道德标准采取蔑视的态度。一个人的品格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如果一个人不能够遵守自己应该遵守的社会规范,不能够严格遵守“克己”和“利他”的标准,不能建立自我调控的机制,最终可能就会产生违法犯罪的意向。

第三个步骤是形成犯罪意向。

犯罪意向指的是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具有的一种朦胧的冲动或者意图,这种违法犯罪的需要可能并没有被明显意识到,没有明显的分化,但是这种人的人格却存在着非常明显的缺陷,并逐渐会养成一些不良的习惯。这类人在遇到外界的刺激的时候,很可能就会产生一种内心冲动,进而会萌发犯罪的意向。

犯罪意向的形成是犯罪心理的初步过程,从这个步骤开始,有关实施犯罪活动的各种因素就开始不断结合,并且朝着犯罪的方向发展。于是只要有合适的犯罪条件和机遇,人很可能就会产生明确的犯罪动机,并且实施犯罪行为。

但是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讲,这一阶段的人只有内在的犯罪意图,并没有实施真正的犯罪行为,没有造成对社会的危害。

第四个步骤是形成犯罪动机和确定犯罪的目的。

犯罪动机指的就是引起犯罪行为的活动动机,也就是推动和引发人进行犯罪行为的内心的起因。犯罪动机具有产生、发展和消失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完整全面的过程。

一般来说犯罪动机的发展阶段有四个:

第一个是萌发阶段。犯罪动机的萌发可能是因为外部的刺激因素,也可能是因为内部的冲动。在这个阶段犯罪动机刚刚萌生,所以有一定的模糊性,就是说犯罪的动机只是微微显示出来,但是并没有形成清晰完整的结构。所以主体对于自身犯罪动机的认识也不是非常明确,也就是说这种犯罪动机在一定程度上处在一种内隐的阶段当中。

第二个阶段是过渡阶段,这个阶段也被称为明确动机阶段。在这个阶段当中,主体已经开始能够意识到自己内心产生了犯罪动机,并且会根据自己的个性状况和现实环境对自己的犯罪动机进行衡量,衡量的内容包括价值、道德、利弊等。在这个过程中,主体会决定取舍,确定自己的犯罪目的,形成清楚明晰的犯罪动机。

第三个阶段是定型阶段,也被称为犯罪决意阶段。在明确了犯罪动机之后,还需要思考的就是如何具体实施犯罪行为,这就包括何时、何地、何种方式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过程同时也是对于犯罪动机的一种确认和巩固。

第四个阶段是消失阶段,也就是犯罪心理结构的衰落或衰减阶段,这个阶段通常是在犯罪行为已经实施之后产生的。随着犯罪行为的事实,犯罪的目的已经达到,所以犯罪动机自然就会消失。也可能是因为犯罪行为已经使犯罪人受到惩罚,所以暂时不可能实现那样的犯罪目的,就放弃了犯罪动机。还可能是因为产生了新的犯罪动机,所以原来的犯罪动机消失了。

犯罪心理的形成一般来讲是有一定的渐进性的,但是在特殊的案件当中,也可能会出现比较复杂的状况,所以在讨论的过程当中要综合考虑各种情况。

常见模式:1.渐变型:其特点是具有渐进性、渗透性、自觉性、预谋性。它包含原发型和继发型两种类型:原发型指的是从少年期就有不良行为和违法尝试,逐渐发展成为犯罪心理。继发型指的是早年并没有常特殊经历,而是成年后渐渐腐化堕落而走上犯罪道路;2.突变型:其特点是突发性、情境性、明显的情绪性。具体又可分为由人际冲突引起的突变型、由回避危险引起的突变型、由特定气氛引起的突变型;3.机遇型:指人在接触有利于实施犯罪之机遇前并无犯罪意图,接触此种机遇后渐渐产生犯罪心理,或突然起意而犯罪。分为机会型和境遇型两种。

特殊模式:1.习惯型:也就是常说的“恶习难改”。习惯犯罪的人总是在一定情况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再次进行犯罪行为;2.朦胧型:这类犯罪行为是由犯罪意向直接引发的犯罪行为,但是本人的意识状态是相对模糊的;3.变态型:某些偏执型、冲动型变态人格、易装癖、恋物癖变态人格以及其他性心理障碍者,很容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二、犯罪行为的内外化机制

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形成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二者虽然处在不同的阶段,但是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所以在研究犯罪行为发生的过程中,也应该充分考虑到犯罪心理的作用和影响。内外化机制最能够反映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之间的基本过程和规律。

犯罪心理的内外化机制包括内化机制和外化机制两个基本阶段,这两个阶段有非常紧密的联系,是不能够分开的,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是非常值得探究的。

从社会心理学来讲,内化指的是将一定的精神文化转化为个体稳定的心理结构的一个过程。在犯罪心理学当中,犯罪心理的内化机制是以对外界消极因素的学习和模仿为开端,在选择活动当中形成一种不健全的人格,并且在这种习惯和态度当中慢慢适应,最终萌发出犯罪意向。犯罪意向的萌发,也是犯罪心理的形成标志。

犯罪心理的内化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认知的选择和加工机制。当面对一些不良诱因或者不良刺激的时候,绝大部分人是不会选择犯罪的,但是少数的人却会产生犯罪心理。这就是因为人在认识客观事物的时候具有选择性。这种选择性表现为人是具有主动性的,这种主动性在一些人格不健全或者是具有人格缺陷的人身上,就会表现出一种消极的认知。通过对这种消极的认知进行加工,逐渐就形成一种不良的个性品质。

第二个方面是模仿学习机制。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能力,一般都是在青少年时期就有了萌芽的。这种萌芽产生于犯罪人周围的不良环境,可能是与一些已经犯罪的人接触过,或者周围的人身上有一些不良的举止。于是他们就会产生一种模仿和学习的想象,认为那样的行为很有吸引力和感染力,于是就会形成不良的习惯。

第三个方面是角色扮演机制。在这个阶段当中犯罪人可能会在犯罪群体内进行互相学习和互动,进行角色扮演,通过这样的方式将一些行为内化为自身的犯罪心理。在这个过程当中,他们很可能进行一些违法犯罪的尝试,实际上可能已经获得了一定的犯罪体验,强化了犯罪的需求。

第四个方面是自我强化机制。犯罪人能够从一些尝试当中发现自己对于这类活动有很大的需要,这类活动是符合自己的期望的,于是不断对自己的犯罪心理进肯定和强化。于是犯罪心理最终成为犯罪的动力,这种犯罪动力逐渐就会被固定。

犯罪心理的外化机制指的是犯罪人有犯罪心理作为内因,在遇到某种刺激和诱发的情况下,会产生确定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最终进入犯罪决意的阶段,并且着手准备实施犯罪行为。犯罪心理的外化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机制:

第一种是预谋发动机制,这是最常见的犯罪行为发生机制。预谋发动机制是在犯罪动机的驱使下,犯罪人为了实现犯罪目的而实施犯罪行为。这一机制当中,犯罪人具有强烈的、迫切的冲动,大多数的犯罪行为都是在这种机制下产生的。

第二种是情境互动机制。在这种机制当中,情境的诱发对犯罪行为的发生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情境的变化会使得犯罪动机迅速进行转化。

第三种是挫折攻击机制。当一个人的欲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常常会产生愤怒的情绪,很有可能会产生攻击行为。经常感受到强烈的挫折感之后,由于认知范围的狭窄,可能会因为找不到解脱的方法而产生犯罪动机,进而形成一种攻击行为,也可能转化为犯罪行为。

总体来说,犯罪心理的内化和外化两种机制都是以外部刺激和内部需要作为基本的动因的,而且犯罪人本身就有不健全的人格和犯罪的意向,在遇到特定的情景的时候,和可能就会形成犯罪心理,最终引发犯罪行为。

犯罪心理的内外化机制之间是互相渗透互相结合的。有的内化和外化的阶段在现实当中是有一定的重叠的。在犯罪心理内化过程中,也可能会对别人产生一种消极的影响,这可以视为一种外化。在犯罪心理外化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也会对犯罪心理产生强化,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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