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法律知识
伪证罪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妨害司法罪 / 伪证罪
推荐律师
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13751006692

立即咨询
关注排行榜
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

​对辩护人伪证罪进行程序限制
伪证罪 644 时间:2021-09-18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现行刑诉法对辩护人有伪证等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现行刑诉法对辩护人有伪证等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作了规定。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一审稿对现行刑诉法作了修改,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一些地方、单位建议删去这一规定,避免少数侦查机关利用该规定报复律师。有的地方建议增加规定,“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的,逮捕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其家属、所在律师事务所和所属的律师协会。”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xx建议将“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改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和辩护人”,以消除对律师的歧视色彩。他说,“要么就规定所有的诉讼参与人,或者所有的诉讼参与主体不得帮助,不但辩护人不能这样做,司法机关的人也不能这样做。”


  有网民建议规定,律师执业活动涉嫌犯罪的,由检察院立案侦查或者由办理该案的侦查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办理。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提出,应当对这一规定的适用程序作出严格规定,防止在实践中出现被滥用的情况。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为保障辩护人依法履行职责,避免同一案件的侦查机关随意对辩护人立案侦查和采取强制措施,对于辩护人涉嫌伪证罪的,规定由其他侦查机关办理为好。


  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增加规定: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关键词:

2021

09/18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