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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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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3万如何量刑
开设赌场罪 1233 时间:2020-12-05


  赌场是专门开设给那些瘾君子们进行赌博的场所,对于这样的场所自古以来我国都是不予以承认并且在发现之后都会依法进行拆除的,在现代社会将开设赌场罪也加入了判刑的行列。下面就让深圳律师网为大家带来开设赌场罪3万如何量刑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开设赌场罪3万如何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

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不同地方处罚的起点及情节严重的界定都不一样,具体得看是在什么地方。一般来说的话就是拘留五日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来说聚众赌博是违反法律,但是情节特别严重的会构成赌博罪。


  构成赌博罪的界限是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开设赌场罪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三、开设赌场罪认定标准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 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以上就是深圳律师网为大家带来开设赌场罪3万如何量刑的全部内容。开设赌场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但是有句古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以说一定不要碰赌博这个东西。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深圳律师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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