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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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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从犯怎么判?
开设赌场罪 1201 时间:2020-12-05


导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害,宣告缓刑对所居住地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适用缓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开设赌场罪的从犯,一般是指在开设赌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比如看守赌场,收取费用等人员。

一、开设赌场罪从犯怎么判?


1、开设赌场罪的从犯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适用缓刑由此可知,如果从犯不是累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害,宣告缓刑对所居住地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适用缓刑。


2、开设赌场罪从犯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国刑法又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 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 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三、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因为赌博不仅会危害到公民的经济,同时也是滋生其他犯罪行为的根源,所以在我国是严禁出现赌博以及开设赌场的行为,在处罚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时,也是会根据当事人的涉案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确定处罚力度,一般会处以三年的有期徒刑、拘役以及收取罚款。深圳律师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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