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婚姻家庭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婚姻家庭 / 抚养权 / 探望权
中止探视权如何收集证据
探望权 898 时间:2020-09-10

中止探视权如何收集证据


相关标签: 探望权的概述 探望权的行使 探视权的规定 探望权的中止 探望权的执行 探视权的法律保障 探望权纠纷

  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并不是任何时候都需要配合探望孩子,出现一些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可以拒绝对方探望孩子,因此需要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那么中止探视权如何收集证据呢?接下来深圳律师网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中止探视权如何收集证据

  申请中止探视权如何收集证据,法院在审理时,会严格依据探望权中止的唯一法定理由即“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作出判决,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哪些情形可能被认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比如探望权人患有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影响孩子的健康;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等等。因此,可以通过录音、视频、医院证明等来收集证据。


  希望每位父母都能善待自己的孩子,给他们一个温暖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健康成长生活。


中止探视权如何收集证据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行使探望权

  从保护子女的利益出发,《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利人范围相对较宽,一旦出现因探望而导致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可以有更多适格的主体向法院寻求救济,从而更好地实现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方及其他负担抚养、教育之责的法定监护人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应当举证证明出现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中止事由。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看出,《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地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根据司法实践,其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以上就是深圳律师网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中止探视权如何收集证据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可以通过录音、视频、医院证明等来收集证据。比如探望权人患有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影响孩子的健康。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深圳律师网律师。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关键词:
相关阅读 更多
  • 什么是探望权?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的,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探视、看望子女的权利。简而言之,就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看望孩子的权利。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
    探望权 1052 时间:2020-09-10 查看更多
  • 探视权的调解不满意怎么办 
    探视权的调解不满意怎么办 相关标签: 探望权的概述 探望权的行使 探视权的规定 探望权的中止 探望权的执行 探视权的法律保障 探望权纠纷  所谓探视权,即指父母对自己子女的
    探望权 946 时间:2020-09-10 查看更多

2020

09/10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