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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同意经济性裁员怎么办
经济性裁员 1055 时间:2020-10-03


  企业一旦经营不散就很难再聘请大量的员工,对此企业就不得不进行经济性的裁员。但如果员工不同经济性裁员怎么办。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关于员工不同意经济性裁员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深圳律师网


  一、员工不同意经济性裁员怎么办

  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裁员是允许的。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对裁员不服,认为是非法裁员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经济裁员的范围包括两方面:


  (1) 用人单位是属于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依法宣告破产。对濒临破产业,允许一定阶段(不超过两年)的整顿期。这些企业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随时都会出现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能依靠自身力量克服上述困难,这就必然涉及到裁员问题,因此裁减人员对用人单位来说势在必行。


  (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员工不同意经济性裁员怎么办


  二、经济性裁员的注意事项

  第一,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范围。依照《劳动法》,有四类对象是不得裁员的,包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如果你属于其中一类情况,单位就不应将你列入裁员名单。


  第二, 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被裁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第三,你有被老单位优先录用的权利。如果你在被裁员以后的半年内,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已有工作了,但不满意。这时,你发现老单位(裁减你的单位)又在招人了,可以重新报名应聘,而单位有优先录用你的义务。当然,劳动合同要重新签订。


  第四,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按被裁员工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这里的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而非单指基本工资。如果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补偿的期限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而定的,每满一年,就有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企业裁员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三、经济性裁员后的义务履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来说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对裁员不服,认为是非法裁员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以上便是为大家带来员工不同意经济性裁员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深圳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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