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劳动争议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社会保险纠纷
社会保险纠纷的法律适用
社会保险纠纷 830 时间:2020-10-08

  《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相关阅读 更多
  • 社会保险纠纷性质的分析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社会保险纠纷性质是什么呢?以下
    社会保险纠纷 918 时间:2020-10-08 查看更多
  • 社会保险纠纷有哪些类型
    现实生活中围绕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其实也是比较多的,若当事人需要对这些纠纷做出处理的话,则首先要搞清楚究竟自己遇到的是哪种纠纷,即社会保险纠纷有哪些类型,这样才能对症下
    社会保险纠纷 772 时间:2020-10-08 查看更多

2020

10/08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