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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诉请求有哪些
刑事上诉 897 时间:2020-10-15


  我国的刑事上诉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那么刑事上诉请求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深圳律师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刑事上诉请求有哪些呢?许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就由深圳律师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刑事上诉请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一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法院依据刑诉法作出的裁定一般来说都可以抗诉或上诉。一经抗诉、上诉,裁定就不发生效力。


刑事上诉请求有哪些


  二、上诉期限和程序是怎样的


  (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刑事诉讼的期间如何计算


  期间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各个诉讼阶段、各种诉讼行为所用的法定的时间。期间是法律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所确定的司法机关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定。


  期间以小时、日、月计算,开始的小时、日不计算在内,也就是说,期间应当从诉讼行为开始后的第二个小时或者第二天开始计算。而且为了保证实际的诉讼期间,计算期间时,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以上就是深圳律师网给大家介绍的刑事上诉请求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对于上诉状或者其他诉讼文件而言,只要在期间届满前交给邮局寄出的,就不算过期。路途上的时间是司法机关邮寄送达文书及当事人向司法机关邮寄诉讼文书在路途上所占用的时间。这是为了便于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如果不扣除邮寄诉讼文书在路途上的时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难以得到保障,由于路途较远,有的当事人可能还没有接到司法机关送达的诉讼文书,期间就已经届满了,当事人就会因此失去相应的诉讼权利。当然,期间届满前交给邮局寄出的,必须以邮戳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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