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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上诉抗诉期限
刑事上诉 1646 时间:2020-10-15

  当自己身边的亲人发生刑事案件时,首先我们担心的是该怎么去解决问题,有很多人其实对于刑事案件的相关信息了解不是很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刑事案件上诉抗诉期限?接下来由深圳律师网详细为您介绍!


  一、刑事案件上诉抗诉期限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启动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为了维护和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益,法律规定了当事人的上诉期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和抗诉的期限,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


  二、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多久能抓人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


  3、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三、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1、20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2、1个月,1.5个月

  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


  (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3、3个月或3.5个月

  即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4、4个月或4.5个月

  即:1(1.5)+2+1=4(4.5)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5、5个月或者5.5个月

  即是:1(1.5)+2+1+1=5(5.5)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6、9个月

  即:6+3=9个月6个月,延长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以上是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关于刑事案件上诉抗诉期限的内容,由此可知,刑事案件上诉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一般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深圳律师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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