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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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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劳动罪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强迫劳动罪 648 时间:2021-08-07

导读:根据强迫劳动罪补偿标准的规定强迫他人劳动需要支付十万元左右的经济补偿金,任何人存在的价值虽然是劳动,但是不管是单位还是职员都是不得强制他人劳动的,否则就会构成侵权,但是被强迫者若是其是不起诉,实施强迫行为的主体,也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一、强迫劳动罪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强迫劳动罪补偿标准的规定强迫他人劳动需要支付十万元左右的经济补偿金,《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八)》将上述法条修改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强迫劳动犯罪的构成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又侵犯国家劳动管理制度。劳动者作为公民其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已为我国宪法所明定。所谓国家劳动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劳动法》及其系列配套规章的规定,依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包括用人单位)不得侵害。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1、有违反劳动管理法规的行为。所谓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或者其他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2、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施以伤害或以杀害、伤害进行威胁等,强迫他人劳动。所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法,是指采取监视、禁止出入等方法而将职工限制在一定的场所、区域内强迫他人劳动。3、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长时间无偿强迫他人劳动的;强迫多人无偿劳动的;因强迫劳动致使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采用暴力、胁迫、侮辱等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情节恶劣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强迫劳动罪,还包括用人单位。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会产生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危害后果,但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


用人单位在聘用职员之后,也只能要求其在约定的时间范围之内工作,并且工作的范围只能是与职务相关的,不得采取任何的行为强迫他人劳动,否则一定会构成强迫劳动罪。此种情形被强迫劳动的职员,是可以委托律师收集单位确实强迫劳动的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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