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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涉及到公司经营的信息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公司的经营人有权对于自己经营有利且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公司信息进行保密。相应的这些保密信息公司也会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会单独要求员工签署一份保密协议。那么员工保密协议生效条件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深圳律师网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员工保密协议生效条件及其相关问题。
一、员工保密协议生效条件有:
(1)商业秘密的有效存在;
(2)当事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显示公平等情形;
(4)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保密协议内容:
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2、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3、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
以上就是关于员工保密协议的生效条件及其相关问题。只有充分知道这些才能在员工保密协议的生效条件这一方面有更加清楚地认识和了解,同时也可以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员工保密协议相关的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202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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