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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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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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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纠纷怎么解决?
肖像权纠纷 694 时间:2020-12-17

  体育及演艺明星作为公众人员,生活在聚光灯下,其一言一行都会产生社会影响。我国民法总则中明确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对于名人而言,经常面临肖像权被侵权的事情,由此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那么,解决名人肖像权纠纷的方式是什么?我们一同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解决名人肖像权纠纷的方式是什么?


  公众人物的知名度超过常人,或者承担的职责涉及到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利益,他们的行为关乎到国家、社会的利益或者公众的知情权,因此,人们对他们的关注和观察就远远地超出对一般的自然人所关注的程度。与隐私权一样,公众人物的肖像权有时候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一般来说,他们的肖像权边界会比较窄,尤其是在“以非营利的目的使用肖像”时,对于普通人而言属于侵犯肖像权的情况,他们就可能不适用。


  因肖像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哪些行为是侵害名人肖像权的?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使用肖像的行为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也通常被认为是侵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行为:


  1、非法制作拥有他人肖像 未经本人同意,擅自拍摄其照片;或给受害人画肖像或复制受害人的照片;或强迫他人拍照、画像;


  2、侮辱、毁损他人肖像 涂抹、盗用他人肖像;歪曲丑化肖像;故意毁损他人肖像,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等。


  3、未经本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制作书刊的封面、封底 未经本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制作书刊的封底、封面,配有侮辱性文字,使人产生联想、误解。


  4、未经本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 未经本人同意,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在使用他人肖像过程中,不是出于社会公益,且有侮辱、丑化等情节,或超出本人同意的方式和范围。


  综上所述,名人作为公众人员,影响力要大于普通人,因此,名人的肖像权经常受到侵害,解决名人肖像权纠纷的最好方式就是诉讼。名人可以委托律师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状,将侵权一方告上法庭。通常来说,侵犯肖像权构不成犯罪,侵权方要承担民事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在线咨询深圳律师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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