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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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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婚姻登记的诉讼时效规定
撤销婚姻纠纷 739 时间:2021-01-04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有那么一部分人在对待婚姻的时候,都是持着一个不是很认真的态度。所以就存在着一些人在结婚之后,就会想进行撤销婚姻登记的情况。那么撤销婚姻登记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就让深圳律师网为大家带来的撤销婚姻登记的诉讼时效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撤销婚姻登记的诉讼时效规定

  我国对行政诉讼时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又作了补充规定。从上述规定来看,行政诉讼时效主要有三种不同情况:


  1、一般诉讼时效和法定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2、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算,但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可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三、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深圳律师网为大家带来撤销婚姻登记的诉讼时效规定的相关内容。大家在进行结婚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避免出现在进行登记后马上又要进行撤销的情况。欢迎咨询深圳律师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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