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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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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物分割纠纷规定
共有物分割纠纷 767 时间:2021-12-07



导读

什么共有物?我相信在字面上共有物这个词也不难理解,那么共有物之中的权利也是有法律保护的,如果发生了共有物分割纠纷时,以下的文章我相信对你们是有帮助的,所以今天找深圳律师网要说的就是有关共有物分割纠纷规定。

什么共有物?我相信在字面上共有物这个词也不难理解,那么共有物之中的权利也是有法律保护的,如果发生了共有物分割纠纷时,以下的文章我相信对你们是有帮助的,所以今天找深圳律师网要说的就是有关共有物分割纠纷规定。共有物分割纠纷规定

一、共有物分割纠纷规定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动产或不动产享有共同的权利和承担共同的义务。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所谓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其份额对共有的财产分享权利和分担义务的共有;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基于共同关系,不分份额地对共有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在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外,一般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对共有财产进行处分或进行重大修缮时,首先要看各共有人之间有无约定,有约定按约定,若无约定需要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或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该规定在共有人之间能协商的情况下将得到很好的适用,但在实践中共有人之间往往很难协商,例如,有的共有人希望将共有房产出租以便获得租金,但其他共有人却只要自住;有的共有人想要对共有的房产拆除重建或加盖扩建,但其他共有人却只想维持现状;共有人之一因生活困难或急需资金想要出售共有房产,而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售卖。对于前述的问题,若无法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或占2/3份额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时对房屋的使用处分将会形成僵局,使共有的房产无法发挥更大的价值。此时共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共有物。


二、共有物分割原则

为维持共有关系,若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的一般不予以分割,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要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要求分割。可见每个共有人都有要求分割共有物的权利,其中按份共有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有重大理由时可以要求分割。


三、共有物分割方式

各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1、实物分割,进行这种分割的前提是共有物是可分物,分割后不得损害共有物的价值,实物分割后,各共有人取得自己的应有部分。


2、变价分割,即拍卖或变卖共有物后对所得的价金由共有人按份额比例分配。


3、作价补偿,由其中某个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补偿其应有部分的价值。


以上的内容与共有物分割纠纷规定有关,如果你有对共有物有关的纠纷问题没有解决的话,可以参考一下上面文章所提及到的内容应该可以帮助到你们的,如果以上的内容还没能解决你的疑问,不妨到找深圳律师网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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