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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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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520 时间:2021-12-19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1、转包


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


3、互换


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种互易合同。


4、转让


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5、入股


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


6、反租倒包


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7、退包


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


8、抵押


我国现行法律只允许“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而大量的家庭承包方式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允许抵押的。


9、继承


“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可继承,之外的家庭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


10、代耕


是指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依法将承包地委托给第三人(即代耕方)暂时代为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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