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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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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542 时间:2021-11-29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著作权属于作者,在生活中著作权侵权十分常见,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深圳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下面就由找深圳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


  一、著作权权属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二、著作权权属特殊规定


  1、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2、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


  3、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5、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单独行使著作权;


  7、职务作品,除应归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权归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应归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著作权是指:“1、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


  8、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


  9、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其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


  10、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至继承人享有;


  11、著作权属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其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法定的保护期依法转移至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其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国家享有。


  三、著作权侵权纠纷


  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4、部分侵权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


  部分侵权行为发生最为广泛,现实生活中书商编辑大型工具书基本上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从各种书籍上大幅摘抄,编辑成工具书。由于部分侵权行为处于侵权与“合理使用”的模糊边际,很容易被人恶意利用,在诉讼实务中要认定是否是侵权行为有一定的难度。


  上文中找深圳律师网为您介绍了什么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的相关内容,相信对您有所帮助。发著作权侵权在生活中十分常见,在生活中应注意相关法律,避免遭到损失,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来到找深圳律师网咨询,我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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