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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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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判断标准
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纠纷 670 时间:2021-12-23


  保护作品完整权指保护作品的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属于著作人身权之一。 即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对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更不得故意改变或用作伪的手段改动原作品。那么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下面由找深圳律师网为您详细介绍。

  一、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含义

  保护作品完整权指保护作品的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属于著作人身权之一。 即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对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更不得故意改变或用作伪的手段改动原作品。


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判断标准


  二、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判断标准

  (一)主观标准

  从判决来看,我国法院对于主观标准中“违背作者意思”的理解也有所不同。


  一部分法院将“违背作者意思”理解为“违背作者不希望对作品进行改变的意思”。按照这种理解,只要行为人未经作者同意对作品本身进行了改变,不管客观上是否损害作者声誉,其行为就侵害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而另一部分法院则将“违背作者的意思”理解为“违背作者在作品中表达的原意”。按照这种理解,只要行为人未经作者同意对其作品进行了违背作者原意的改变,不管客观上是否损害作者声誉,其行为就侵害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二)客观标准

  与上述采主观标准判决相对,有的法院基于现行法对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分别规定的构造,从客观上是否造成作者声誉受损的角度对“歪曲、篡改”进行了解释,进而判断是否侵害了保护作品完整权。


  三、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上文中找深圳律师网为您介绍了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判断标准的相关内容,相信对您有所帮助。保护作品完整性和改编权两者有一定区别但又相互联系,在实践中要视不同情况而言,如果您有相关问题,欢迎来到找深圳律师网咨询,我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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