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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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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对享受者有什么条件规定​
生育保险待遇纠纷 539 时间:2021-08-14

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对享受者有什么条件规定


对于职业妇女来说,在生育的时候是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它能够让自己的生产费用减免,并得到相关补贴。但并不是所有的妇女在生育的时候都能享受到相关待遇,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对享受者有哪些条件规定?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对享受者有什么条件规定的知识,跟着深圳律师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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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对享受者有哪些条件规定?


(1)享受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


(2)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民法典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3)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时的接生和助产,则是通过医疗手段帮助产妇顺利生产。分娩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


(5)产假有固定要求。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各国规定的产假期限不同。我国规定的正常产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


(6)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对享受者有哪些条件规定?想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要缴纳相应的生育保险,而且需要在生育之前购买好。如果你想要知道律师帮助你解决生育保险待遇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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