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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碰撞当事人应当提交的证据
船舶碰撞案件中,因为事故往往发生在海上,所以证据很难保存,起诉等所需要用到的案件几乎完全依靠当事人各自提供的证据,由此船舶碰撞案件的审理也有自己独特的证据规则。当事人除了要提交如实填写的《海事事故调查表》外,还需要提交哪些证据呢?找深圳律师网你介绍。
船舶碰撞案件中,原、被告应当填写和提交《海事事故调查表》,并提交有关证据加以佐证。
船舶碰撞
1、当事人的船舶所有权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
2、当事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和适航证书;
3、当事船舶的航行签证簿和营运许可证或类似文件;
4、当事船舶在航行中的航行日志、甲板、轮机、车钟、电台、雷达等原始记录或类似文件;
5、当事船舶罗经差表和碰撞时所使用的原始海图及自动航向记录;
6、当事船舶的船长值班驾驶员、轮机员的适任证书、船员人数、名单、地址及相应的职务证书;
7、海事事故发生水域的气象、水文情况等证明材料;
8、当事船舶的海事报告或海事声明;
9、当事船舶的海损检验报告;
10、当事船舶发生海事事故时在场证人的证言等。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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