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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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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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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如何解决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713 时间:2021-11-25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受到伤害,那么,如果有一天,您不小心受到了伤害,那您应该怎么办呢?您是妥协,还是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呢?我们正确的做法是运用法律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所以呢,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如何解决?深圳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如何解决


先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只能起诉解决。


一、损害赔偿


1.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各国法律均认为损害赔偿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救济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它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救济方法。但是各国法律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往往只涉及到违约一方赔偿责任的成立、赔偿范围和赔偿办法等问题,而且差异较大。


2.是指对业已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赔偿是债权诉讼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给予的最主要的救济形式。一般情况下,赔偿能够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弥补,但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原告最关心的往往是如何首先让被告停止侵权,其次才是赔偿。


二、如何处理损害赔偿纠纷


损害赔偿是一种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由侵权行为而产生。侵权行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侵权行为出于责任者本人,即责任者就是行为人,如甲损坏了别人的自行车,甲既是责任者,又是行为人,这种侵权行为,民法理论上称为“一般的侵权行为”;另一种侵权行为不是出于责任者本人,而是出于与责任者有一定关系的人或物,如甲的未成年儿子损坏了别人的自行车。


1、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3、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样说,如果您是受害人,就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但如果您是让别人受伤的那一个,那您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准备好钱财,赔偿他人的损失,可能,还会需要律师。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深圳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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