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法律知识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推荐律师
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13751006692

立即咨询
关注排行榜
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

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857 时间:2020-09-27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而在认定构成了此罪之后,就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罚,那么此时法律中关于此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请跟随深圳律师网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这类犯罪活动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国家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而且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利,甚至危及人身安全。此罪的量刑标准找深圳律师网为您介绍如下:


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如何处罚?


  犯本条所规定之罪,应依具体情形承担以下处罚:


  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处罚。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本罪的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鉴定,食品中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应当立案。


  以上是为你整理的有关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分为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而现实中不管是实施了哪一种行为,在符合了规定立案标准时候,就是会被认定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另外,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所造成的结果不同,犯罪的情节轻重不同,所判刑罚也是有所不同的。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2020

09/27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