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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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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债权人撤销权的纠纷怎么处理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775 时间:2021-03-11

处理民事债权债务纠纷的时候,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有效保护自己债权的安全,但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发生债权人撤销权的纠纷怎么处理呢?下文将由深圳律师网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发生债权人撤销权的纠纷怎么处理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


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


二、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理解和适用


撤销权是附属于债权的实体权利,必须依附于债权而存在,不得与债权分离而进行处分。债权人撤销权与在可撤销的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撤销权不同。


本案由仅适用于《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情形,不适用于《民法通则》等有关撤销权的规定。


撤销权之诉的当事人除原告(即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被告(即债务人)外,还包括第三人,第三人包括以下三类: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而受益的人,即受益人;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受让人,即受让人;因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的恶意受让人。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备的三个条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具备三个条件: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不当减少的行为,主要指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自己的财产,债务人放弃未到期的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等,但不包括债务人放弃赠与、抛弃继承等不增加自己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的相关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也即债务人使自己的财产不当减少后就缺少足够的资产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如果债务人减少自己财产后仍有清偿能力,就不能认为对债权人形成损害。


3、是要在规定时间之内行使,即债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如需了解更多发生债权人撤销权的纠纷怎么处理欢迎登陆深圳律师网,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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