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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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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经济补偿金纠纷 549 时间:2021-08-10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破产企业给予自己企业职工的一项补偿费用,如果企业宣布破产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该企业的职工可以请求支付,那么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由找深圳律师网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公司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公司在下列情形下,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咨询:

  网友:公司不再续订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


  1、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订劳动合同的。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以上就是找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的关于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形,一般情况下,需要企业宣布破产或者倒闭才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深圳律师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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