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法律知识
经营者集中纠纷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 垄断纠纷 / 经营者集中纠纷
推荐律师
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13751006692

立即咨询
关注排行榜
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

经营者集中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经营者集中纠纷 549 时间:2021-12-15

  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相互合并,或者一个或多个个人或企业对其他企业全部或部分获得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那么,经营者集中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呢?找深圳律师网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经营者集中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呢?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经营者集中的表现形式


  1、经营者合并。


经营者集中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二、经营者集中的类型


  按照当事人是否处于相同的生产阶段,可以将经营者集中分为横向经营者集中、纵向经营者集中和混合经营者集中。


  1、横向经营者集中,是指在相关市场的同一生产经营阶段,从事同样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之间的集中。换言之,横向经营者集中是指处于相同市场层次上的或者说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的集中。例如在同一地理区域内相互竞争的两个皮鞋制造商之间的集中。此种类型的经营者集中最易形成垄断。


  2、纵向经营者集中,是指从事同一产业、处于不同市场层次的经营者之间的集中。即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阶段而实际上相互间有买卖关系的各个经营者之间的集中。例如某种产品的生产商与该产品的销售商或使用者之间的集中。此种经营者集中对竞争影响稍小。


  3、混合经营者集中,是指横向经营者集中和纵向经营者集中以外的其他经营者集中方式,是处于不同市场上的企业之间的集中,即参与集中的企业既不存在竞争关系,也不存在商品买卖关系。例如某汽车生产企业与某糖果生产企业之间的集中。此种经营者集中对竞争影响稍小。但是企业做大后可能产生组却市场的影响。


  三、经营者集中的构成条件


  1、从主观上要求一个或几个企业有控制其他企业的意思。


  2、从行为上要求控制企业能够对被结合的企业施加控制性影响,控制其主要经营活动。


  3、从效果上要求控制的行为是有计划的长期行为。


  上述文章找深圳律师网为您介绍了“经营者集中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经营者集中的后果是双重的。一方面,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提高经营者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过度集中又会产生或加强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损害效率。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2021

12/15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