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平台法议网欢迎您!
咨询热线

137-5100-6692

法律知识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在线法律咨询
将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首页 / 罪名库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推荐律师
首席推荐律师-张磊

13751006692

立即咨询
关注排行榜
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会判多久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738 时间:2021-08-06


  企业进行生活经营活动时,企业要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提供安全的生产设施和设备,如果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而进行生产,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构成刑事犯罪。很多人就是因为不了解法律规定,不注意生产安全,而酿成大错。那么根据刑法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会判多久?以下由找深圳律师网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会判多久

  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依据犯罪情节判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会判多久


  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如下: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都是由于行为人未尽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构成的犯罪。两者主要有以下共同之处:


  (1)在主观上均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2)犯罪主体均为特殊主体,都要求具备法定身份;


  (3)犯罪客观方面都可以以不作为方式构成犯罪;


  (4)两罪的构成都要求法定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两者的区别非常明显:


  (1)侵犯的客体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具体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犯罪主体不同。尽管两者都是特殊主体,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中负责劳动安全设施的直接责任人员;工作人员。


  (4)犯罪发生的场合不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玩忽职守罪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管理职能的职务活动中。


  以上就是找深圳律师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会判多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依据《刑法》的规定,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深圳律师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网站声明:深圳张磊律师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2021

08/06

顶部

  • 简单便捷

    足不出户咨询律师

  • 金牌服务

    一对一专属顾问7*24小时金牌服务

  • 信息保密

    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 电话咨询

    快速通话,高效解答

  • 热线:137-5100-6692(微信同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Copyright © 2020 深圳市法商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2020092935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5839号

    分享-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