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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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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劳动罪应该怎么判罚
强迫劳动罪 710 时间:2021-08-07

在职劳动者在法律上是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休息等各种权利的,但是仍然有少数单位以各种恶劣的行为强迫职工劳动。那么强迫劳动罪应该怎么判罚呢?深圳律师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强迫劳动罪应该怎么判罚


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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