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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姓名: 张磊
职务: 专职律师
手机: 13751006692
证号: 14403201110047316
律所: 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7层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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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水罪年龄量刑标准
决水罪 660 时间:2021-08-01

  决水罪并不是很常见的一种犯罪,但在极端气候经常出现的当代社会,出现决水罪的情况就有可能会增加了。成立本罪,需要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犯本罪。那么构成决水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深圳律师网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决水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决水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决水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


  所谓决水是指足以使水流横溢、泛滥成灾的行为。决水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炸毁堤坝、堵塞水道、破坏水闸、破坏防水设备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洪水来临时,水库管理人员不及时开放泄洪闸或者不关闭防水堤的闸门。以不作为方式构成决水罪的,行为人必须负有特定的作为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行为人实施的决水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应以决水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仅是为个人利益或局部利益,擅自开闸放水、挖渠引水,尚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以决水罪论处。


  决水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使用机械挖掘、爆破的方法等,无论采用何种手段都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炸毁堤坝决水的案件,实质上是利用水的作用而不是直接靠爆破的力量使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损失的,其本质仍属决水罪。


  决水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才构成决水罪。如果决水行为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农民之间为争水浇地,擅自扒开水渠放水,致渠水漫溢,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不宜定为决水罪。鉴于决水罪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实施决水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尚未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也构成决水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决水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


  决水罪属于故意犯罪,而并非大家理解的故意犯罪,同时针对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构成此罪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最高的时候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以上就是深圳律师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深圳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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